过了两天,又是周末,金成与孙辉去市里闲逛。市里本没有什么特别好玩的去处,两个人去了图书大厦,去了商场,然后到了文化步行街。
到了文化步行街,抬头一看前面正是那家利郎男装品牌店,金成道:“辉哥,就是这家店,上两天我看上一款衣服,但是太贵了,没舍得买……走,咱们再去看看,我估计比较符合你的审美……”
两个人走进利郎男装店,金成指着橱窗对外显示的那款黑色商务夹克,道:“辉哥,我说的就是这款夹克,你看看怎么样?”
孙辉道:“这款不错啊,黑色百搭,集商务休闲特质于一体,而且修身,贴合你的身材,简直就是量身定做啊……买了,就是它了,拿走……”
金成笑道:“辉哥,这衣服哪哪都好,但是有一个缺点,贵!买不起啊,快赶上咱们一个月工资了,不能为这个‘哨子’付出太高的代价啊……”
旁边的服务员小姐姐恰到好处地接茬道:“先生,这款商务休闲夹克原价一千六百八,这几天搞特价促销活动,只要九百八十八元,真的是物超所值……”
孙辉道:“成哥,我看可以,这款衣服虽然贵点,但是男装与女装不同,不会那么快更新迭代,一件质量好的衣服可以穿上十年不过时,质量不好的你穿几次就不想穿了……”
金成道:“辉哥,我觉得你说得挺有道理,但囊中羞涩,还是再说吧!”
两个人正要离开,这时候走进来一个留着平头的小个子,看上去像个私人老板,四处打量一番,拿起那款衣服比划比划,连价格都没问,便让店员打包,付了款潇洒地离开了。
金成与孙辉面面相觑,简直懵逼了,两人走出店外,过了半晌都没说话。金成忍不住道:“操!辉哥,那不会是托吧?买那件衣服,连眼睛都不带眨的?他兜里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么?我真的被刺激到了……”
孙辉摇了摇头,道:“是托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是很小,我看着不像。话说回来,这有钱人可是多了去了,有些人的钱确实来的容易,简直就像大风刮来的,人比人气死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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