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好了地府,你跟我说这是洪荒

第17章 蛮兽不堪用龙凤得眷顾

“老弟…”</p>

看红云有些走神,洪旻喊了一声。</p>

“啊,哦,洪哥想问凶兽聪明不聪明是吧?”</p>

“那结论呢?”</p>

“呃…怎么说呢,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些凶兽聪明不聪明,说它们不聪明吧,其中也有能交流的,说它们聪明吧,其实都是一根筋,它们不是在吃,就是在找吃食的路上。”</p>

“你不是说有能交流的吗?”</p>

“会骂人,会喊你别跑,乖乖让它吃了,这算交流吧?”</p>

“啊这…算吧。”</p>

洪旻明白了,红云这是看到凶兽就跑,所以知道的也很有限。</p>

那就得换个方向了:</p>

“那…龙凤麒麟三族呢?”</p>

“那指定是很聪明的,否则人家凭啥看不起咱们呢?”</p>

“啊这…这不是实力差别造成的吗?”</p>

“并不,这三族认为他们才是这世界所眷顾的种族,我们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蝼蚁,最多就是些蛮子。”</p>

“呃…那他们的族人不死的吗?”</p>

“当然会死,但是凤族死了以后据说会浴火重生,所以他们占据着南边的火山,死掉的族人都会送到火山去。龙族的族人死了魂魄会变成龙珠,那东西龙族都会回收回去。至于麒麟,他们族人死了就会神迷消失,别说魂魄了,连尸体都没人见过,或许真是被天地眷顾着的。”</p>

“老弟知道的还挺详细。”</p>

“嘿嘿,凤族我是亲眼见过的,他们将尸体运走,没有魂魄出现的,其他的都是听说的。”</p>

洪旻有些失望,最聪明的龙凤麒麟三族魂魄拿不到,凶兽貌似不怎么聪明,那…</p>

洪旻看向红云,红云被洪旻的目光看得有些毛毛的。</p>

“洪哥…?”</p>

“老弟认识很多朋友?”</p>

“也不算多,碰到实力差不多的,大家就交流一下,洪哥你也知道,自己摸索着修行有多难!”</p>

洪旻点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道:</p>

“这世界如此大,生灵那么多,不会只有龙凤麒麟三族吧?”</p>

“那肯定还是有些找种族的,不过它们都依附与龙凤麒麟三族,否则怕是早就灭了。”</p>

洪旻对这个很懂,顺昌逆亡嘛,都这样。</p>

“我是说灵魂!”</p>

红云啪地一拍自己的大腿:</p>

“对呀,这些小族的人肯定有的,洪哥,那咱们现在就去?”</p>

“不急不急,这事不着急,老弟你先说说如果咱们去捡几个游魂会不会有麻烦?”</p>

洪旻赶紧将红云那不管不顾的念头压下,这个老弟不是挺胆小的吗?怎么忽然莽起来了?</p>

“那能有什么麻烦,我知道一个地方,嘿嘿…”</p>

洪旻看着笑得很鸡贼的红云,忽然发现这个小老弟好像知道很多秘密啊,难道是因为总是躲在云层里,所以方便偷窥?</p>

“什么意思?”</p>

“就是一处墓地。”</p>

“对,墓地!”</p>

洪旻略微有些吃惊,不过想想这些种族只是长了个野兽的样子,人家可是真正的先天生灵,慎终追远好像也很正常…吧?</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穷途觅爱之妖君重生
穷途觅爱之妖君重生
一朝梦醒,她变成一条普通的白狗,一群山野村夫磨刀霍霍想要吃她的肉,一个绝美的男人救了她并将她带在身边,直到她真正的主人——一个骄横恶毒的仙门大小姐出现,从此开启了她不一样的人生旅途
晨与曦
四个院:许大茂我为国为民
四个院:许大茂我为国为民
(无戾气+单女主+不搞暧昧+工业)魂穿被傻柱打闷棍同名同姓的许大茂。一下来到这大灾大难的58年,许大茂励志为国家做点什么,从轧钢厂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带领科技发展进步。
多宝大少
都重生了谁还混社会
都重生了谁还混社会
一代社会大佬重回2010。重蹈覆辙继续混社会?还是抛弃小弟走光明大道?不!我不选!这一世我秦江要带着小弟走光明大道。“不是,你说他是正经商人,谁家商人手底下几百个小弟啊。”“松江就是从天上掉下一个铜子也得姓秦。”“他秦江到底有什么背景啊。”秦江:不是,我正经商人,从不犯法,为啥你们都叫我大哥啊
无聊小白啊
洪荒:混沌元初
洪荒:混沌元初
元初原本是地球上一名普通人,放假旅游的过程中碰上了机缘,灵魂穿越时空来到了上古洪荒,成为了太初之灵。且看他如何用自己的先知先觉,让洪荒变得更加强大走出自己的大道之路
太初氏
梦界回档
梦界回档
我叫陈泽宇,现在是一名植物人。我出现在我的梦境里镜子中突然出现一行字-梦境生存指南我如果想完全恢复,就得在梦境中不断的找回失去的一切。
知名不具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