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崽死遁后,太子爷急红了眼

第67章 派馒头

刘从平在树上没有下来,他昨晚睡了,所以白天就上了树。</p>

他口袋里只有两张银票,一共二百两,是林思榆特地给他的。</p>

“王婆,你白天帮我蒸五百个馒头,用布袋装好,我有用,布袋不够,春儿去布坊多买些白色的粗棉布回来,让李婆缝些装东西的大袋子备用。</p>

面粉在库房里,刘从平已经买回来了。”</p>

其实是她从空间拿出来的,只能推给刘从平。</p>

“秋儿,你去帮王婆把库房的面粉拿几袋出来,她年纪大,重活还是少做。”</p>

“好的,小姐。”秋儿跑得很快,一会儿就扛着一袋,手上还拎着一袋面粉出来了,后面还跟着冬儿,冬儿一手拎着一袋,气都不喘。</p>

“夫人,库房里怎么那么多的白面粉,天哪,能吃到明年。”</p>

“没多少,外面的流民很多,接下来每天都要蒸五百个,有你们忙了,流民很多,我们也只是尽力,能帮多少算多少。”</p>

林思榆不敢让她们蒸太多,其余的只能驾着马车去集市上买,这家买几十个,那家买几十个,这样也不会引人注目,一到晚上就到南门那边让小花灵派给流民。</p>

连续几日后,渐渐传出有神仙每天派馒头给灾民的流言。</p>

可不少百姓又质疑,神仙如果派馒头,为什么只派给南门的流民呢,为什么不三个门外的灾民都一视同仁呢。</p>

“照我说,根本不是什么神仙,应该是城中哪个大善人做的,北门和西门都有派粥,就只有南门没人派粥。”</p>

“我觉得应该是神仙,你想想,哪个大善人能做到忽然就把无数的馒头派到每一个人手中,而且听那些流民说,他们并没有看到是谁派的,你说不是神仙有谁能做到?”</p>

“这倒也是,善人如果想派,这是天大的善事,说不定朝廷还会有奖励,有什么必要偷偷摸摸?”</p>

“应该是神仙。”</p>

“哎,王家馒头店,莫不是你们偷偷派的,有人见过那个馒头,又大又松软,和你们店里的馒头一模一样呢。”</p>

说得店主尴尬一笑,“小本生意,小民自己一家也只够裹腹,哪有送人的道理。”</p>

这么好名声,他倒是想认,可要是认下来,怕是以后来买馒头的就没人肯给钱了。</p>

善人难做,他当然不能认,况且确实不是他做的,他只是说了实话。</p>

他脑中忽然想到一个年轻男子,每天都过来他这个档口买几十个馒头,只不过那人就买了几十个,肯定不是他啦。</p>

林思榆现在出门都是女扮男装,而刘从平每次都偷偷跟在她身后。</p>

小花灵已经知道刘从平跟在后面,也提醒了林思榆,但小花灵也说,刘从平每次都是远远地跟着,是想保护她,那便由得他吧,林思榆这样想着。</p>

而刘从平却很吃惊,因为府里本来每天已经多蒸几百个馒头,主子还从外面再买这么多,每到晚上,主子就独自一人到南门外,把这些馒头派到灾民手中。</p>

可他跟了三天,都没发现林思榆是怎么派的馒头,好像一眨眼的功夫,那些馒头就到了灾民手中,难怪外面在传派馒头的是神仙,连他都觉得主子怕不是神仙下凡来救大周国的。</p>

要不然发生在主子身上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怎么解释?</p>

与此同时,谢时晏也到了往青州的必经之路,第二站林州府。</p>

喜欢怀崽死遁后,太子爷急红了眼请大家收藏:(20)怀崽死遁后,太子爷急红了眼。</p>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闺蜜齐穿书,嫁权臣,她离我也离
闺蜜齐穿书,嫁权臣,她离我也离
和闺蜜一起穿古代,我是暴戾首辅的大舔狗,她是偏执世子的世子妃。首辅嫌弃我,世子厌恶她,两人一心只惦念那早死的白月光,却不知我俩心里乐开了花。争吧争吧!争得顾不上我俩才好!白天,我和她互不对付,从街头吵到巷尾。晚上,我搬空库房,她掳走金银。“够了吗?”“够了吧!”“按剧情白月光快回来了?那咱们?”“跑!我连夜扛着你跑
糖小豆
天才?只是金手指比较多!
天才?只是金手指比较多!
无感请避坑——林小希在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打完斗地主回家途中,因为走夜路撞到了头因此狗带,再睁眼便是一个充满元素之力的世界,而她花了几分钟时间适应了自己还是个婴儿事实的时候,被产婆当作痴傻儿,拍了一下屁股,当然她收获到的只能是林小希的一记白眼还有因为不想再被打pp而响彻云霄的一声啼哭。从此属于她在这个世界的冒险开始了
Vvsk
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
都穿越了,当大奥术师很合理吧
刚出书评,比较低应该是正常的。主角流浪地球土着,快穿+慢穿各种影视书籍游戏世界,拯救他人的同时,也寻找着拯救自家小破球的办法。警告:女主金手指粗大(魔改dnd法术),不抠搜。人就是普通人,不算圣母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前期一个人,后面会和国家合作(流浪地球部分剧情展开比较慢)。不是唯我独法,会教学生法术。本文不是
安提瓦
娱乐:让你卖惨,没让你凡尔赛
娱乐:让你卖惨,没让你凡尔赛
如果不小心穿越成亿万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你会怎么办?五十三岁的过气明星叶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然而,难题还不止这一个!比如选秀舞台上,该如何卖惨,这是门技术活!
一剑锋猴
苟在神话时代御兽进化
苟在神话时代御兽进化
灵气复苏,万物进化,传说中的神兽降临现实,地心中的怪物陆续觉醒,天灾连连战乱不断,人类死伤过半……周恒穿越而来,凭借分神天赋,将一头头恐怖凶兽,变成自己的分身。从此,分身征战四方,吞噬进化;本体一心练武,猛肝进度。若干年后,异族入侵,人类面临绝境,周恒冲天而起,一剑斩灭亿万来敌!……本书又名:《吞噬万物:我化身灭世
海歌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