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神: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第14章 弑杀神只林轩的猜想

我怎么记得,林七夜在原剧情中,成了林司令来着?</p>

他在心中调侃了句。</p>

旋即,他靠住沙发,闭上眼。</p>

借助众人聊天的功夫,他正好去看看老赵怎么样,醒没醒。</p>

林轩意识很快下沉到一片迷雾当中。</p>

黑色的大地,苍白的天。</p>

稀薄的雾气弥漫在这片国度当中,在林轩脚下,放着两把剔骨刀,和一把伞。</p>

在他左侧,有一位中年男子正躺在地上,双目紧闭。</p>

正是赵空城。</p>

赵空城此时身体虚幻,林轩甚至能透过他的身体看见黑色的大地。</p>

现在的赵空城还是灵魂状态,没有肉身。</p>

忽然,林轩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拍了一下,已是重新回归。</p>

“怎么了?”</p>

他发现众人都在看他。</p>

红缨摆摆手,“没什么,就是林七夜今晚没地方睡,我邀请他去我那,温祈墨也要来,我就想问你来不来。”</p>

反正她别墅内房间还挺多的,也不差林轩他一个。</p>

“额,红缨,林轩家里也是住别墅的。”</p>

吴湘南开口说道,他前几天有送林轩回家,自然知道他家其实也是住别墅,虽然那个小区已经很老了。</p>

一旁的林七夜听到这个消息,眼睛直愣愣望向林轩。</p>

他没想到这家伙竟也是个有钱人。</p>

“我当然知道,但就算有别墅也可以来我家住啊,正好大家都住一起,也热闹些。”</p>

红缨在林轩加入守夜人后,就看过林轩的家庭信息。</p>

别看红缨大大咧咧,其实心思很是细腻。</p>

她不仅知道对方同样住别墅,他还知道林轩家里只剩他一个。</p>

红缨邀请林轩,也是怕对方一个人在家里,感到孤单。</p>

但最终林轩只是摇摇头。</p>

“不用了,我更习惯待在自己家。”</p>

他有秘密。</p>

每当他血脉纯度提升5%,前往墓碑获得能力的同时,体质也会大幅提升,难免会闹出点动静。</p>

林轩能猜到红缨邀请他的目的,也信得过众人的人品,但有些秘密,还是只有自己知道的好。</p>

“好吧。”</p>

红缨只能耸耸肩,“那我先去练枪了,等过一会儿你们直接去我家就行。”</p>

······</p>

深夜,在温祈墨的带领下,林轩和林七夜来到一片寂寥的荒野。</p>

远处是一片墓地。</p>

三人小心翼翼穿过丛林,蹲在半人高的杂草丛中,静静看着远处为赵空城刻碑的曼妙身影。</p>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p>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渐苏的潘特格拉
渐苏的潘特格拉
“你说,他应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生于黑夜,我希望他能走在光明下,就叫他,天明吧。”“天明吗?是个好名字呢。”女人的眼睛渐渐合上,男人抱着她,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他抱起那个尚在襁褓里的婴儿,与自己心爱的女人道别。这个孩子人如其名,他会在不远的未来,照耀黑暗的宇宙。
小死死神神
魔
这是魔的世界,天地为暗,众生成魔。不死魔体,出生即是永生,被世人称为长生魔药,食其肉,饮其血,可长生万载,涅盘改命。无尽风暴以不死魔体为中心席卷蔓延,暴乱,猩红,杀戮,永不休止。
一个小记者
雍凉风云
雍凉风云
前秦建元三年(367年)夏,长安未央宫西苑,二十九岁的天王苻坚面有愁容于渐台来回踱步,少年早慧得到亲长爱重的他自云龙门之变废杀堂兄登位已历十载,虽在一干能臣猛将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仍因内有天灾人祸,外有强敌窥伺,陷入社稷危殆将要倾覆的困境。恰...
黄油之手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灵气复苏,林三成了一只弱小蝼蚁,即将被肢解蚕食。他瞅准机会逃了出去,本以为要开始绝地求生,没想到天降系统,吞噬万物即可进化!金手指诚不起我,我吃吃吃!身躯从毫米起步,十米、百米、千米……直至成为庞然巨兽,势可吞天!多年后,兽潮爆发,广袤原野有傲然巨影闪现!所到之处,便是天灾!栖息之地,生命禁区!
王野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红尘乱世,英才辈出,人心浮动以三尺剑论英雄。天下分裂,魏国墨家满门忠烈,其三代人皆是英豪。可世事无常,一代将门的继承人墨子桓却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废物。庸庸碌碌18年,流言于青楼妓院风流不羁,但是他却是天下神秘组织风云阁阁主。同时就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废物的人,却即将提笔治安天下,上马扫定乾坤。
二十二号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