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p>
两人策马狂奔,一下午的时间便驶出了古南县数百里路,就在二人准备找个地方歇脚,顺便喂马儿一些草的时候,他们的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伙蒙面的持刀歹徒。</p>
这群人约莫有着三四十个,其打扮看起来各不相同,为首之人身上还挂着一块皮草,脸上一块显眼的刀疤看起来渗人无比。</p>
唐天羽见到这状况,不由得抽了抽嘴角。</p>
想他堂堂武王殿下,没想到居然会有一天被打劫。</p>
而且你这出场台词也太老土了吧,八十年前的土匪都不像你这么说话的。</p>
“怎么样?这是近日老子在话本上看到的新台词,威风吧。”</p>
“哈哈哈哈,大当家的威武!”</p>
听到为首男子的话,周围的蒙面匪徒都不由的哈哈大笑起来。</p>
他们并不像唐天羽那样觉得老土,而是真心觉得大当家的有文化啊,这一字一句的,硬是将打劫二字提升了一个档次。</p>
真是可惜,若是大当家的不是落草为寇的话,恐怕都能考个状元。</p>
以大当家的这文化水平,别人寒窗苦读十年,恐怕大当家的只需要十个月就能高中状元,入朝为官。</p>
比起他们的大当家,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来,更别说是看话本了,最多翻两篇春宫图,学习学习上面的动作。</p>
“嘿嘿,大当家的,这小子是个肥羊啊,你看他那身衣裳,那材质!小的以前在城里王员外家看到过,光是这衣裳恐怕就值好几两银子呢。”</p>
“哦?哈哈哈哈,你说老子要是穿上那衣裳,是不是也能成个文人?”</p>
“大当家的本来就是文人,何须这衣裳来衬托?”</p>
“有道理啊,今晚赏你小子二两狗肉!”</p>
听到身旁小弟的话,刀疤男顿时眼前一亮,这小子挺会来事儿啊。</p>
刀疤男名叫王周,乃是这岭岚县附近远近闻名的土匪头子,就住在离此处不远的清风寨上,人称他为刀疤周,在这一带也算是臭名远扬了。</p>
官府也曾不止一次的出兵剿匪,奈何那清风寨上地势险峻,每一次官府出面剿匪都是损兵折将,久而久之官府也拿他没有办法,只能听之任之了。</p>
官府管不了,这就更加涨了刀疤周的嚣张气焰,近日来出门越发的频繁起来。</p>
所谓雁过拔毛,兽走留皮,凡是从这清风寨门口路过的人,多多少少都要留下些东西。</p>
比如女人,比如金银珠宝,比如马屁,甚至连货物也不放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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