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罗大翔老师发布了他的第一个视频。
视频先是分析了一下王乐乐这场官司的内涵和意义,对林默律师表现出了高度的赞美。
同时在视频的最末尾处也回答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林律师提出的前两个方法,都是很专业的建议,那么第三个办法,利用对方的贪婪,我认为他这种方式不构成犯罪,我们法律法条中没有一条是针对这种行为定罪的。
有人说林默律师触犯了诬告陷害罪,那么我反过来问问大家一个经典的问题。
一个衣着暴露的美女在大街上楚楚可怜,你忍不住把她强奸了,你能说她是诱惑你去强奸的吗?
你说能这位美女犯了什么罪?
诬告陷害罪?我们来看,诬告陷害罪的前提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
那么,男人强奸了美女是捏造犯罪事实吗?
不是!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那你能说美女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这这不存扯淡嘛!”
说完,罗大翔还无奈摊了摊手,引来观众们的一顿笑声。
“同理,你刚好有两千块钱被校霸抢了,难道对方抢劫两千元不是犯罪事实?”
“所以,诬告陷害罪完全不存在嘛。”
这下子,罗大翔的视频一出,那热度就更爆了。
全国各地被霸凌者们都露出了饱含希望的眼神,开始着手准备反击了!
一股热烈的反霸凌热潮在暗中发动了。
林默回答完这个问题后,就开始继续连线其他人,回答一下其他的法律咨询。
赚一点系统的咨询费用。
出了名有一个好处,就是咨询的人不只是咨询法律问题了,上来就要委托自己打官司。
这倒让林默犯难了。
这些官司不是什么狗狗被人毒死了,网上被人辱骂这些鸡皮蒜毛的事情。
要不就是被人打了一拳没有轻伤,却想让对方赔偿一台车这种离谱的官司。
不说能不能赢吧,律师委托费也不高,也没办法引起当事人巨大的情绪波动。
没办法塑造正面形象,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律师的名气和招牌。
“案子文件好像有点多啊,是不是该招个律师助理了?”
林默想了想,确实应该招一个了律师助理了,还得招一个会武术的,兼职保镖的那种。
费用不是问题!
回想起在法院,黄轩要杀自己的样子,林默心有余悸。
要是他像上一世那样,把自己弄死了,自己找谁说理去!
必须要招一个强力律师助理。
想着,林默就开始拟定招聘公告了。
很快就拟定好了,然后在自己的主页发布了出去。
而就在这时候,直播间发生了情况!
一个id名为“国服第一瞎子”的网友:连着给林默刷了十个超级火箭!
直接冲上了榜一大哥的位置。
很成功的吸引到了林默的注意。
林默还点进他的主页去看了一下,还是个百万粉丝的网红博主。
玩lol,主玩英雄盲僧。
因为其飘逸的操作,吸引了一大批的粉丝。
而就在这时候,“国服第一瞎子”在评论区大喊道:“林大律师!连麦!和我连麦啊!我求你救救我!”
几个感叹号显示出了他的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