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逃亡,被豪门认回后杀疯了!

第212章 万界书店的第三个客人

简今歌抱着雷霸狐还想问些什么时,忽然感知到万界书店,来新客人了。 询问的话顿时先咽了回去,放下小狐狸,取出一些瓜果零食,揉了揉它的狐狸耳朵, “去玩吧。” 简小白见她走开,拎起小狐狸, 银白色的眼睛面无表情地的看着它。 雷霸狐黑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 在对上他视线的一刹,狐狸尾巴上的毛瞬间竖起,抱着哈密瓜的爪子颤了颤,然后往他前面递了递,小心翼翼道,“要不,你吃!” 简小白没说话,伸出另外一只爪子,学着简今歌的模样,揉了揉它的漆黑柔顺的头发,以及毛茸茸的耳朵。 雷霸狐懵逼,可懵逼后是觉得好舒服,比简今歌摸着还舒服。 它的鼻子嗅了嗅, 嗯,他身上的气息好好闻啊,雷霸狐迷醉地的眯起眼睛,身体本能的想要亲近他,下意识蹭了蹭他的手掌。 简小白顿了下, 掐了掐它粉粉嫩嫩的脸庞,银白色的瞳仁闪烁着银芒,嘴唇蠕动了一下,似是跟它说话,又似是在呓语。 雷霸狐听着这道仿若来自远古的低语, 意识轰然炸下一道惊雷,,漆黑的瞳仁一点一变得深邃空洞。 简今歌隔着一点距离,瞅了一人一狐和谐的场面,诧异了一秒就被她忽略了,坐下, 意识进入万界书店。 她刚从二楼下来, 就看到一楼正站着一个金色长发的男人, 长相是顶级的,穿着衣料看上去就不是普通的料子, 但这不是重点,真正吸她眼球的是他后背六对金色的大翅膀。 每一只翅膀都像是在发光一样, 漂亮的让人都舍不得移开视线。 画面有些冲击。 简今歌内心惊涛骇浪,表面淡定如水,下楼的步调不变, 在他那双温柔但仿若看透一切的金色眼睛注视下,在他三步远的距离停下,露出标准的公式化笑容,“欢迎客人光临万界书店,我是店主,书店内的书,你可随意观看。” 客套完,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就自顾自坐在一楼唯一的一张凳子上,惬意地翻看着。 盖乌斯·尼尔森金色的眸子不着痕迹地扫视了一圈书店内的布置, 最后重新落在这个自称为店主的少女身上。 金色的眸子隐晦地闪过警惕,打量,智慧,审视,直到最终都隐于温柔的金眸之下。 盖乌斯·尼尔森优雅地行了一礼,温声道,“您好,店主,我叫尼尔森。” 简今歌看了他一眼,轻点了下头, 低头,翻转书页,看书。 将神秘高冷的店主形象伪装的到低, 眼前的男人,无形中形成的气场很强大,尤其是,被那双眼睛注视着时,让她有一种脱光了在他面前,无所遁形的既视感,她很不喜欢。 盖乌斯·尼尔森顿了下, 见神秘的店主压根没有要跟他交谈的意思,他也没再没礼貌地去打扰对方。 他随意走到一个书架中,抽了一本书,随意翻看了起来, 一眼, 他就移不开视线,入了心。 简今歌小心隐晦地观察着金发男人的一举一动。 一刻钟后。 盖乌斯·尼尔森拿着一本书, 走到简今歌三步的距离停下,再次客气地行了一礼,“店主, 这书,你可卖?” 简今歌闻言,抬头,淡淡看了他一下,随后又扫了他手中的书一眼。 “娇妻带球跑,霸道总裁追妻火葬场!” 额…… 看到书名,简今歌难得的沉默住。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在萌王当帝君
我在萌王当帝君
一场意外莫离穿越到了萌王利姆露的世界,并且获得了中岩神摩拉克斯的能力。从此以后萌王世界多了一位挥挥手就可以招呼天星的恐怖存在。原初之红:“我本以为我的对手只有星王龙,想不到还有他。”暴风龙:“一开始我还以为他也是一头龙种,却不曾想他比龙种还要恐怖。”米莉姆:“莫离不仅实力强,还会做许多的美食。从今往后他就是我最好的
星月猫
赶山狩猎1977
赶山狩猎1977
春风若有怜花意,可否许我再少年!一觉醒来,张攀回到了1977年!当死去的记忆开始变得鲜活,少年的他,面临命运的抉择,逆流而上...
倾覆
农门医女,买来的相公好腹黑
农门医女,买来的相公好腹黑
现代军医苏糖在一次地震中为救研究院里的老教授而丧命。一朝穿越,竟成了老村医的老来女。自小身子孱弱的她,好不容易熬到了该说亲的年岁,同村的妇人都说她身子太弱,娶回去也生不出儿子。还好老村医也不急着嫁女儿,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即便是以后真的成了老姑娘,由哥嫂照顾着,女儿也不会饿着冻着。只是女儿渐渐大了,总因岁数太大而被
简繁悟
仙路,不问出处
仙路,不问出处
讲述了出身平凡的少年林风,因在后山的一次奇遇获得神秘玉佩,从而踏上艰辛修仙之路的故事。林风来自青云村,虽资质平庸、灵根驳杂,但他怀揣着坚定的求仙之心,历经重重考验,成功拜入灵剑宗成为外门弟子。然而,修仙世界竞争残酷,外门弟子生活艰苦,修炼进展缓慢。关键时刻,神秘玉佩屡次助他突破困境,提升修炼速度。在这漫漫仙途中,林
福小兴
最强的男人为我疯狂
最强的男人为我疯狂
新作品出炉,带你体验西方魔幻世界,欢迎大家来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用户1924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