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1781 年-1848 年),字星伯,原籍为浙江上虞,后迁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区),是清代着名地理学家。</p>
嘉庆十年(1805 年),年仅 24 岁便考中举人,25 岁以殿试二甲第一名、朝考一等二名的成绩高中进士,改翰林庶吉士,不久授翰林编修,入直南书房。</p>
因其天赋和才学,很快得到朝廷赏识,进入全唐文馆担任提调兼总纂官,负责编修《全唐文》,期间还辑录了《河南志》《宋会要辑稿》《中兴礼书》等重要的唐宋典籍,并撰写《登科记考》《唐两京城坊考》等着作,奠定了他在清代学界的地位。</p>
30 岁左右的徐松出任湖南学政,但上任不到一年,就被御史赵慎畛奏参其虚索陋规及出题割裂圣经等九款罪状。坐轿子进棂星门。棂星门在古代是尊孔的象征,学政作为主管教育文化的官员,这样的行为被视为对孔圣人的不敬重。</p>
又以“官员出书”变相腐败,在科考之年,将自己的诗文出版成书,强行卖给前来参加考试的生员。徐松编写了《经文试帖新编》,让教官向生童们兜售。据其家仆刘贵供认,共发下去 4010 册,卖掉了 2380 册,徐松获利 476 两银子。</p>
在挑选优等生员时,要求考生在点名前缴纳数百文钱。“红案陋规”是当时教育系统中的一种不良惯例,即额外收取费用。徐松被指控增加了这种不合理的收费。</p>
佾生是指古代乐舞的行列,在选拔佾生时,徐松存在滥取并索要费用的行为。每县发几十名“备卷”,谁给了钱就录取谁。</p>
纵容家丁凌辱士子,这反映出徐松对身边人的管理不善,也损害了学子的尊严。考试、招生时索要钱财,武举考试时强取弓箭并转卖。</p>
出题割裂经文,故意割裂经文,胡乱断句,导致题目晦涩难懂,有考题叫做“不畜牛”。</p>
嘉庆皇帝接到弹劾后大怒,立即派工部左侍郎初彭龄赶往湖南,与湖南巡抚广厚一起成立专案组对徐松展开全面调查。初彭龄到湖南后,第一时间将徐松革职关押。</p>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最终查明坐实的主要是出题割裂经文和“官员出书腐败”这两件事。对于其他诸如“加增红案陋规”“优等生员缴钱”等罪状与事实有出入,“乘轿进棂星门”须续调地方官核实,“家丁凌辱士子”一事家丁坚不承认。</p>
初彭龄在结案报告中指出,部分罪名可以免除,其他五款虽属实但轻罪不议,唯卖书得利银 476 两确属贪赃,刑部据嘉庆帝的朱批定罪,徐松最终被杖一百,流三千里,发往新疆。虽最后经查办,真正成立的罪名主要是私自刻印《经文试帖新编》令生员购买而得利,但这使他的人生发生重大转折,由湖南直接被流放伊犁。</p>
这一事件不仅让徐松的仕途遭受重创,政治前途尽毁,但也阴差阳错地促使他在新疆开启了对西北史地的研究。</p>
嘉庆十五年(1810 年),徐松被降职至新疆伊犁。在流放的七年生涯中,他得到了伊犁将军松筠的支持,得以遍历天山南北进行实地考察。他随身携带开方小册和指南针,记录山川曲折等信息,并与当地的仆夫、驿卒、台弁、通事等交流,积累了大量的实地资料。</p>
在此期间,他撰写了《新疆赋》,以葱岭大夫、乌孙使者相互问答的形式,分咏天山南北地理之形势以及乾隆平定西域之武功;还完成了《西域水道记》,该书以西域水道为纲,记述沿岸的城市、聚落、山岭等信息,所附地图计里画方,是研究西北史地的重要文献。</p>
此外,他还代松筠撰成《新疆识略》,这一系列着作研究新疆及历史地理位置,成为清代西北史地学的拓荒者和重要学者。</p>
嘉庆二十四年(1819 年),徐松被赦免回京。回京后,他除短暂离京出外做官外,便几乎居京治学,成为领袖群伦的学坛宗师。以他为中心,形成了“京师西北学人群”,龚自珍、魏源、俞正燮、张穆、沈垚、何绍基等人与他交往密切,经常在一起切磋西北史地以及天文、历算等学问。</p>
徐松后来官至礼部郎中。道光二十八年(1848 年),徐松离世。他的着作和学术思想对后世的西北历史地理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誉为清代研究西北历史地理的先驱之一。</p>
《新疆识略》详细记载了新疆地区的官制、兵额与营务等内容,涉及屯务、财赋与厂务等,记述了新疆的屯田事务、财政收入、税收情况以及工厂作坊的生产经营情况,体现了屯田对新疆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反映了新疆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为研究新疆的经济状况提供了宝贵资料。</p>
详细描述了新疆各地的河流、山川等地理要素,重点介绍了新疆的边防设施、边防军队部署和边防政策,记载了新疆地区各个民族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情况,包括民族分布、风俗、民族关系以及对外交往等,为了解新疆的民族情况和对外关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p>
张格尔叛乱凸显了当时新疆地区面临的外部势力干涉和内部不稳定因素,而《新疆识略》则为我们了解和研究清代新疆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两者共同构成了清朝历史中新疆地区的重要篇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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