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收工的时候,工头跟赶着去奔丧一样十万火急。太阳还没落下,这老头敲锣打鼓的逐我们滚蛋,然后一拍马的功夫便溜得没影。 我知道,工地上的大家也知道,他肯定又拿咱们月底的工钱去大饭店里潇洒了。这家伙不是第一次这样搞,每次第二天一来,好像见了大世面一样逢人他就吹人家饭店新来的小姐多漂亮,漂亮到他能多喝十八杯。 得了吧,你跟人家差十八辈,没那福气高攀的。所以你唏嘘一气之下连喝了十八杯,咱能理解。 为这事,我有一天在酒吧遇到他,指向酒吧老板娘问道:『几杯?』 『诶,这可不好说哦。』 第二天,他上工地又说酒吧老板能让他连喝十八杯了。 夜晚,下了暴雨,我没打伞,一副很吊的样子。 要么老天有病,让我淋雨,要么我有病,有伞不打。 现在看来,其实两个都有病。老天的病就是他喜怒无常,爱捣鼓人的命运。而我的病就是比它差那么点喜怒无常,无常到像个疯子,傻子。 总而言之,年少轻狂的时候,我已经意识到这个世界就他妈有些病态。大的事物总是喜欢吃小的事物,社会是这样,生物群也是这样。说到底,还是趋利避害这四个字在作祟。 我经常讨厌趋利避害、趋炎附势的行为,所以我很中二。我要超越人类!!!我要趋害避利。 仔细想想,其实真是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一不留神,晃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当晚的情形,现在想来也很恍惚了。 我正找回去的路,中途,听到前面传来了一声巨响。 深夜,四周的民房都没有因此而被惊扰,大概周围的住户都以为只是打了个惊雷。 走过去一看,地面塌陷下去,一个大坑。 灰尘之中,一个一动不动的身影躺在里面。被雨水淋着,看上去很是憔悴。 我抱起这身躯,微微晃了几下。 『喂,醒醒。』 根本就没有反应,向周围喊人,大半夜的,也没个活人出来应我了。思来想去,当时,我便背起她回了家。 还是当天晚上。 客厅之中还算暖和,因为壁炉里烧着火。 裹着毛毯的少女醒来,先是看了看四周,这时候,我正好走出来了。她一看到我,瞳孔里立刻爆发出一阵敌意,恶狠狠的盯着我看,令人发毛。 那咱能怎么办?吓的手一滑,刚做好的炒饭带盘子,全摔地上。 『怎,怎,怎么……你……你怎么……这样……』 断断续续的说着,此刻细看之下,我才因为她姣好无暇的容貌而惊艳了好一阵子。 说起来最搞笑,其实当时的我,在没见到舞空前,一度觉得酒馆的老板娘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了。她很会勾引人,穿的也很骚。 但在拿面前这个虽没有发育完全的少女和她一比,反而已经完全超越其上了。 舞空并不需要刻意去卖弄自己的可爱和可人,如果不是错觉,我甚至会觉得她脸上写着的就是好看两个字。 金色的头发,蓝宝石一般的双眼,脸蛋如凝脂一般洁白柔润,身材则既纤细又是苗条, 这就是舞空娇俏的美。 但她没有说话,突然怔怔的望向被摔在地上的炒饭盘子。 『怎么?这……』 我是打算炒给自己吃的,因为她当时没醒。那这头刚问完话呢,接下来的另一幕直接令我傻了。 她直接飞扑在地上,伸手猛抓了一把热气腾腾的米饭,往嘴里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