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心脏被挖,我移植魔祖之心

第66章 底蕴深厚的兰氏

苗疆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p>

方凌跟着图耳一连赶了一个月的路,沿途不知经过了多少部族,这才抵达兰氏部落。</p>

他在路上也没浪费时间,白天赶路,晚上会拿出天瘟鼎来修炼。</p>

瑶光境的碧眼三足蟾,其本命毒丹蕴含大量的毒素。</p>

直到抵达兰氏部落的前一晚,他才将之彻底炼化。</p>

炼化之后,他这身毒功,着实强大了不少。</p>

兰氏部落的地摊集市。</p>

图耳看向一旁的方凌,说道:“恩公,接下来您自己小心些,我就先回去了。”“这一来一回就得两个月的时间,我有点放心不下家里。”</p>

图耳临走前尚不知木氏部落已经被屠戮一空,所以此刻心里隐隐有些担心家里的情况。</p>

方凌轻嗯一声,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卷法旨,交到他手里。</p>

“这道法旨赠与你,希望你不要有用到它的时候。”</p>

他在图氏部落的期间,收获颇丰。</p>

另外图耳不辞辛劳带他来到兰氏部落,所以方凌想给图氏部落一些恩惠。</p>

有关法旨的制作方法,他早就从某个倒霉蛋身上得到过。</p>

他储物戒里更是有各种材料,试了几次后便成功了。</p>

眼下这道法旨,承载的是一记星河无量拳。</p>

法旨并不能完全承载神通秘法的全部威能,大多只能有原先的一成。</p>

但即便是一成之力,也足以击杀玉衡初期,甚至更强一些的生灵。</p>

对弱小的图氏部落来说,有这样一卷法旨坐镇,将来遇到困难,或许真能派上用场。</p>

图耳看着方凌手里的法旨,不敢承接,连忙说道:“我图氏部落本就欠您天大的恩情,实在不好意收……”</p>

方凌淡淡道:“我很少予人东西。”</p>

图耳闻言,怕惹方凌不悦,就连忙收下了这卷法旨。</p>

简单的道别之后,两人分道扬镳,图耳踏上了回家之路。</p>

方凌穿梭在兰氏部落的大集之中,看着一切都颇感新奇。</p>

这些地摊上摆卖的东西,在南阳等地都不常见,是苗疆的特产。</p>

要是有时间,他倒是会在里多逛逛,不过现在他想先办完正事再说。</p>

兰氏部落的环境,和图氏部落没什么大的差别,到处也都是低矮的茅草屋或是竹屋。</p>

但二者之间的规模却天差地别,他粗略估计,兰氏部落的面积是图氏部落的一万倍。</p>

而且兰氏部落坐落在一片平原之上,所有房屋连成片,构成一个庞大的聚落群。</p>

这种规模的聚落群,在南阳或是血洼地完全不可能存在。</p>

这兰氏部落,就相当于是一个人口几亿的大城。</p>

方凌沿着集市一路往上走,最终止步于一座祭坛前。</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渐苏的潘特格拉
渐苏的潘特格拉
“你说,他应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生于黑夜,我希望他能走在光明下,就叫他,天明吧。”“天明吗?是个好名字呢。”女人的眼睛渐渐合上,男人抱着她,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他抱起那个尚在襁褓里的婴儿,与自己心爱的女人道别。这个孩子人如其名,他会在不远的未来,照耀黑暗的宇宙。
小死死神神
魔
这是魔的世界,天地为暗,众生成魔。不死魔体,出生即是永生,被世人称为长生魔药,食其肉,饮其血,可长生万载,涅盘改命。无尽风暴以不死魔体为中心席卷蔓延,暴乱,猩红,杀戮,永不休止。
一个小记者
雍凉风云
雍凉风云
前秦建元三年(367年)夏,长安未央宫西苑,二十九岁的天王苻坚面有愁容于渐台来回踱步,少年早慧得到亲长爱重的他自云龙门之变废杀堂兄登位已历十载,虽在一干能臣猛将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仍因内有天灾人祸,外有强敌窥伺,陷入社稷危殆将要倾覆的困境。恰...
黄油之手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灵气复苏,林三成了一只弱小蝼蚁,即将被肢解蚕食。他瞅准机会逃了出去,本以为要开始绝地求生,没想到天降系统,吞噬万物即可进化!金手指诚不起我,我吃吃吃!身躯从毫米起步,十米、百米、千米……直至成为庞然巨兽,势可吞天!多年后,兽潮爆发,广袤原野有傲然巨影闪现!所到之处,便是天灾!栖息之地,生命禁区!
王野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红尘乱世,英才辈出,人心浮动以三尺剑论英雄。天下分裂,魏国墨家满门忠烈,其三代人皆是英豪。可世事无常,一代将门的继承人墨子桓却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废物。庸庸碌碌18年,流言于青楼妓院风流不羁,但是他却是天下神秘组织风云阁阁主。同时就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废物的人,却即将提笔治安天下,上马扫定乾坤。
二十二号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