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领着两个小苦瓜,在外面吃过饭才回去。 到超市买了一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用品,准备没事的时候,给小苦瓜们做饭。 锦绣家园离余安和余栋的学校都不远。 余笙干脆给他们两个一人买了一个电动车,趁着假期好好学学,开学了自己骑车去上学。 考虑到自己以后可能会经常不在家,余笙就考虑找保姆的事情。 也不急,如果遇不到好的,小区门口有三家饭馆,做的都不错。 余安和余栋两个人,可以在里面吃饭。 吃饭记账,一星期或者是一个月,他去结一次账也行。 结果小苦瓜们不同意。 他们要自己做主吃什么。 余笙表示同意。 吃什么,怎么吃,这些小事,他不在意。 只要学习好就行了。 “哥,这房子多少钱买的?” 余安悄悄问余笙。 “一千五百万,全部!” 余笙指了指满屋子的家具,电器说道。 “真贵!” 余安直叹气。 “所以,你还以为你那三个亿很多吗?” 余笙问道。 “不多,哥,买了房子,你是不是没钱了?” 余安问道。 余笙说道:“还行吧,养活你和余栋,没有问题。而且,用不了几天,我就又有一千万入账了。” 说到这里,余笙忽然说道:“哎呀,我的小说还没有写呢,好了好了,你们两个自己玩吧,我要码字去了。” 说完,余笙就去了书房。 四室两厅两卫,三个人一人一个房间,剩下一个,正好当书房。 而且,看样子,原来就是这样规划好的。 里面的书柜,电脑,还有许多各种种类的书,一应俱全,满满的堆了一面墙。 不过,这些书都是崭新的,大部分都没有开封。 余笙很好奇,不过,不是探究的时候。 他还有几万字要码的。 打开电脑,余笙就沉入了码字之中了。 因为完全是抄书,他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已经可以与专业打字员相媲美,一个小时竟然超过了一万字。 这个速度,绝对可以傲视几乎所有的作者。 从晚上九点开始,一直到凌晨两点,余笙码了快五万字。 等他停下来时,浑身都是疼的。 “哥,你写小说这么快啊!” 一回身,余安在他身后张着嘴,惊讶的眼珠子都要出来。 “你在这里多久了?” 余笙也很意外。 “大概两个小时了。 ” 余安说道。 余笙说道:“你啊,都这么晚了,不睡觉干什么,熬夜的话 ,以后会不漂亮的。” 余安说道:“那你还熬夜。” 余栋说道:“我不一样,我是男孩子, 漂亮不漂亮都无所谓,,两万多字。 在金粉的群里发了一个消息:兄弟们,更新了十章,先到先看,跑了,跑了! 说完,立刻退了出去。 徒留群里粉丝一片嚎叫。 粉丝太热情,隔着网线,余笙也挡不住啊。 他现在不跑,就等着粉丝们疯狂的催更吧。 哪怕一天更新十万,也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