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顺和侯锐原本要在山上待到黄昏,然后给土地最后浇一次水才会下山。 不过侯平回来的消息已经在城内传开了,有其他好事的乡亲就自发上山去通知了他们。 于是三人也没做多的犹豫便下山来了。 侯顺转出屋角一眼就看到了侯平,然后快步冲了过来把将他抱住,情绪异常激动:“二佬,你回来答就好。” 感受到侯顺浓浓的亲情,即便侯平不是原主,也不禁有些微动容:“哥,你们怎么下山答。” 侯顺笑道:“他们讲你回来答,我们就下来答,得们几年,你也终于回来答,这几年连个消息也没得,你是找不到城里那些人的批嘴吧哟,都讲你死到外头答,嗲妈都担心不得答。” 侯平一脸歉意,他只是个穿越者,虽然拥有了原主的记忆,但毕竟没有原主那种共同生活多年的情感。 再加上安福城本就偏僻,想找个能带信的人也是真心不容易,所以自然就无了无音信。 “是我不对,以前没搞好,不好意思跟家里联系,有点起色了才敢回来。” 侯顺用力的拍了拍侯平的后背:“要么的起不起色,你回来答么还能少你的乞。” 侯锐也已经走了侯平身边,侯顺放开侯平,退到一边。 侯平当即对着侯锐跪了下去:“嗲,儿子不孝,回来接您了。” 说完连磕了三个响头。 侯锐点了点头:“起来,你妈呢?” 侯平起身,看了看堂屋的方向:“到屋里。” 侯锐嗯了一声,扫了一眼周围的人问道:“他们都是你带回来的人?” 侯平点了点头:“啊,他们都是我请的护卫。” 侯锐又扫了一眼,也没多问,就往堂屋里走去。 侯平侯顺也赶紧跟了进去。 此时张霞和布喜娅玛拉坐在桌边,看着侯瓶子吃糖,两人也没说话,看起来相处的似乎不太愉快。 不过想想也是,她们两人其实年纪相差也不过就两三岁,又都是难得的美人,如果做个闺蜜,再合适不过。 可是因为侯平的关系,她们两个要成为婆媳,这种关系,委实让人有些尴尬。 想让张霞愉快的接受,可能确实需要多一些时间。 见侯锐进来,张霞和布喜娅玛拉先后站了起来,张霞一脸意外的道:“唉,你们那们回来了,我还讲等下娟子回来答去喊你们。” 侯锐唔了一声道:“狗二佬上山喊的完,讲老二回来答。完就先下来吧,反正今儿地里好像还可以。” 说完他又回身气了侯平一眼问道:“给你妈磕头答没?” 游子归家要给父母磕头,先磕父亲再磕母亲,刚才侯锐没回来,在给父亲磕头之前,自是不能先给母亲磕。 这是规矩,也是礼法,丝毫不能乱。 侯平摇了摇头:“还没。” 说完就走到张霞面前,然后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妈妈在上,儿子给您磕头了。” “咚、咚、咚” 三个响头磕完,张霞赶忙将他扶起,心痛的摸了摸她的额头:“意思一下就行答,磕那么响作什么,额头都红答。” 侯锐看到布喜娅玛拉的时候明显有些意外。 但是他也没多问,而是犹豫了一下就提了两把凳子放在堂屋里的贡桌前。 然后他自己坐在了左侧主位,接着又看了张霞一眼,示意她也过来坐下。 这个年代能将一个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的女人带回家来见父母,其目的不言自明。 侯锐的这个做派就是让侯平领人来拜见自己。 侯平见侯锐坐下,便赶紧拉着布喜娅玛拉一起走上前去,又给二老磕了三个响头。 当然,这次就要轻了很多。 等两人磕完头后,侯顺赶紧端了两碗水递到侯平和布喜娅玛拉手中。 侯平和布喜娅玛拉把水举过头顶,恭敬的说道:“嗲,妈,请喝茶。” 布喜娅玛拉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硬着头皮喊了一声:“儿媳叶东歌,请公公、婆婆喝茶。” 侯锐接过侯平的碗,叹了口气后喝了一口碗中的水。 张霞有点不情愿,但是见侯锐都喝了,她也只能接过布喜娅玛拉的碗喝了一口。 穷人家的规矩不比大户人家,他们喝了这杯代茶水,就代表认下了这个儿媳妇。 侯平心里重重的松了一口气。 其实回来之前他还是很担忧侯锐跟张霞不肯接受布喜娅玛拉的。 此时民间偶尔会有‘娶大媳妇’的情况出现,但多发生在家境较好的庶人家庭。 通常都是因为庶人家庭中的小孩子体弱多病,需要人日夜照顾。 而自家人手又不够,没有多余的精力。 偏大明律又规定庶人家庭不允许拥有奴仆,只能雇佣长工,也就是所谓的下人。 很多人分不清什么是奴仆,什么是下人,还把奴仆的地位想的很低,当成奴隶一样看。 但是奴仆跟奴隶是两个概念,实际上奴仆对于主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地位相当于家庭中的一份子。 奴仆外出都是可以完全代表主家的,而主家有任何核心重要的事情,首先用的也是自家奴仆去做。 这一点就类似于皇帝跟太监的关系。 什么下人、管家、佣人,这类只是雇佣关系,在核心地位上根本没有主家的奴仆重要。 大明对拥有奴仆的数量都是有明文规定,所以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被主家收为奴仆的。 一般情况下,下人在某个主家服务了多年,取得主家绝对信任后,才有机会从下人升为奴仆。 而且一但成为奴仆,基本上就跟主家彻底绑定,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而奴仆所从事的岗位一般分为以下几种,贴身丫鬟、侍卫,金库管理等最为核心和重要的岗位。 管家只能管理普通的下人,他们可没有资格管理主家的奴仆。 这一点后世在《唐伯虎点秋香》的电影里面就反映的很清楚。 春、夏、秋、冬四香就是华夫人的奴仆贴身仕女,因华夫人无女,她们的实际地位其实就相当于华府的小姐。 而下人,也就是长工,都属于自由人,本质上只能算是拿钱办事的打工行为。 把照顾小孩这样重要的事情交给只有雇佣关系的长工,主家又如何能放心? 于是就只能给小孩子娶一房年纪大的媳妇,其实说白了就是变相找一个可靠的保姆。 这种婚姻关系就被称为‘娶大媳’,这其实是庶民家庭的无奈之举。 发展到清朝之后,竟成为了一种习俗,这不能不说是很可悲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