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乾憨婿

第八百六十七章 丧家之犬

李越也翻身上马,心中说不出的振奋,对方有手雷,必然是叛军主力。

说不定,李智也在其中。

想起秦墨的交代,李越不敢大意。

连忙扩大阵型,赶羊一样,将溃逃的人往中间赶。

“别杀我,我投降了!”

叛军放下了武器,然而送给他们的,只有子弹。

谁也不敢打赌,他们会不会临死丢一颗手雷出来。

李越同样不敢托大,在苍梧是运气好,才侥幸捡回一条命,要是再挨上一颗手雷,肯定要交代在这里。

他也将后背的枪拿了出来,压上子弹,朝着远处就是一枪。

地上的尸首越来越多,溃逃的贼军也被赶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大圆圈。

李越带人将他们围在里面,却不敢上前,他拿出大喇叭,喊道:“吾乃八皇子越王,奉天子命讨剿叛逆,本王知道你们都是受到了叛贼的唆使。

本王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拿住贼首,本王许你们戴罪立功!

若是冥顽不灵,今天就全部葬送了你们!”

听到这话,不少人都吓得瑟瑟发抖。

李智恨透了李越。

但李越太谨慎,他们当中有些人攥着手雷,打算伺机而动,可李越的人都站的远远地,根本就不给他们机会。

稍有意动,抬起烧火棍就是一下。

每抬手一次,便有人闻声而死。

一些胆小的都快吓尿了。

“本王给你们十息时间,十息之后,还没有把冒充我四哥泰王的贼首押送过来。

就一起去死吧!”

说着,李越打了个手势,所有人都抬起了步枪,白磷手雷也已经拿了出来。

“十,九,八”

李越刚数一半,叛军中就传来了吼声,“我们降了,贼首再此,不要再数了!”

李越拿出千里镜,循声看去,就看到包围圈的中心,两个人将刀夹在一个男人的脖子上。

可远看,并不清晰,而且,这男人体格有些对不上。

但他还是停止倒计时。

叛军让出一条路,李越打了个手势,两个大胆的士兵走了过去,“把你们身上的衣服都给老子脱了,不允许留下一件!”

那两人苦笑一声,这些人谨慎的有些过头了。

但也只能照做,把自己剥的清洁溜溜,旋即,又将‘李智’的衣服扒了,“此人,就是冒充泰王的叛逆,请越王殿下明察,我等也是被其蛊惑的良民呐!”

“给老子跪下!”

两个士兵上前将两人打倒,随即用手中的横刀,直接削掉了三人脑袋上的束发。

当啷!

一个黑乎乎的手雷从束发中滚落!

人群里的李智目瞪口呆,这也行?

“报越王殿下,这三人在束发中藏匿手雷!”

李越凑近了一看,此人虽然跟李智有点相似,却不是他,直接打了个手势。

随即士兵抬手将三人斩首。

“我给了你们机会,你们不珍惜,那就都死去吧!”

李越上过一次当之后,特别的惜命,怎么可能会上第二次当。

一声令下,五六千人同时开枪。

惨叫声连成一片!

躲在李智周围十二门阀将领,此刻也被吓破了胆,也都明白,大势已去,纵然有手雷,也难以翻天了。

交换了一下眼神,其中一人直接将李智打晕过去,怒吼道:“别杀啦,投降啦,我们交人!”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渐苏的潘特格拉
渐苏的潘特格拉
“你说,他应该取个什么名字才好。”“生于黑夜,我希望他能走在光明下,就叫他,天明吧。”“天明吗?是个好名字呢。”女人的眼睛渐渐合上,男人抱着她,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他抱起那个尚在襁褓里的婴儿,与自己心爱的女人道别。这个孩子人如其名,他会在不远的未来,照耀黑暗的宇宙。
小死死神神
魔
这是魔的世界,天地为暗,众生成魔。不死魔体,出生即是永生,被世人称为长生魔药,食其肉,饮其血,可长生万载,涅盘改命。无尽风暴以不死魔体为中心席卷蔓延,暴乱,猩红,杀戮,永不休止。
一个小记者
雍凉风云
雍凉风云
前秦建元三年(367年)夏,长安未央宫西苑,二十九岁的天王苻坚面有愁容于渐台来回踱步,少年早慧得到亲长爱重的他自云龙门之变废杀堂兄登位已历十载,虽在一干能臣猛将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仍因内有天灾人祸,外有强敌窥伺,陷入社稷危殆将要倾覆的困境。恰...
黄油之手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吞噬万物:从蝼蚁进化成无敌巨兽
灵气复苏,林三成了一只弱小蝼蚁,即将被肢解蚕食。他瞅准机会逃了出去,本以为要开始绝地求生,没想到天降系统,吞噬万物即可进化!金手指诚不起我,我吃吃吃!身躯从毫米起步,十米、百米、千米……直至成为庞然巨兽,势可吞天!多年后,兽潮爆发,广袤原野有傲然巨影闪现!所到之处,便是天灾!栖息之地,生命禁区!
王野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纨绔子弟搅动天下风云
红尘乱世,英才辈出,人心浮动以三尺剑论英雄。天下分裂,魏国墨家满门忠烈,其三代人皆是英豪。可世事无常,一代将门的继承人墨子桓却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废物。庸庸碌碌18年,流言于青楼妓院风流不羁,但是他却是天下神秘组织风云阁阁主。同时就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废物的人,却即将提笔治安天下,上马扫定乾坤。
二十二号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