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他是个隐患,他的尸体要留在这里,我不能让他活着!
“等等,等等!!”
“我亲爱的朋友,求求你,别杀我!!”
“我是一个孩子的父亲,我有漂亮的老婆,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求求你,看在上帝的份,请饶恕我吧!!”
“我愿意离开内格玛军团,从今以后不做叛军!!”
“求求你,只希望你松开手指,请行行好!!”
桑尔克倒在地上大声的哭泣,这混蛋看出了我对他动了杀心,他竟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东西。
那是他的钱包,一个破破烂烂的小牛皮钱包。
在钱包的里面,有几张皱巴巴的纳币,还有两张发黄的照片。
照片已经很久了,看起来有些褪色。
桑尔克惊恐的看着我,将钱包递到我面前。
我眯着眼睛瞪他,小心的接过他的钱包。
我抽出了钱包里的照片,那是一个“棕色”皮肤的女人。
她为什么是棕色皮肤呢?
因为她是混血,她的母亲或父亲,有一个是白人,另一个是黑人!
女人看起来三十几岁的年纪,长的还不错。
照片中,她在给一个黑人小孩喂饭,那是一个女孩,应该是桑尔克的孩子。
望着手里温馨的照片,一瞬间,说实话,我有些无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但也就是一秒钟的时间,下一刻,我的目光再次变得格外冰冷。
像我这种人,是不会因为这点事,而放过一个倒霉蛋的!
妈的,我们是在打仗呢,不是玩过家家!
不管我面前的这个混蛋,他是父亲,还是丈夫,只要他是敌人,我就一定要杀了他!
因为如果让他活着,他会回乌尔塔莱通风报信的!
“哦,好心的先生,求求你,饶命,真的别杀我!”
“我其实只是个装腔作势的软蛋,我不配做什么排长!”
“这是我的女儿,那是我的老婆!”
“先生,求求你,看在她们的面子上,请你放过我一次,我会改过自新的!”
黑人桑尔克倒在地上大叫,这混蛋此刻怕的要死。
我眯着眼睛瞪着他,直接将照片丢在他的脸上。
这个叫桑尔克的家伙有些慌了,我眯起了眼睛,对他说道:“嘿,蠢货,收起你那娘们唧唧的样子!”
“内格玛军团,是靠挣军功的晋级的,你杀了多少平民,抢了多少东西,才能当上装甲兵的排长?”
我嘴角挑起一丝微笑,不屑的盯着地上的桑尔克。
就在这时,一旁的哈林姆突然犯了傻。
这个傻小子是阿拉伯人,他们信奉真主。
而在《古兰经》里,很多都是劝人向善,不杀俘虏的,所以这个傻小子伸手拦住了我!
我无语的瞪着哈林姆,此时我对桑尔克的杀意已决!
哈林姆一脸为难的看着我,这混蛋按住了我的枪口,一脸犹豫着对我说道:“团长,要不算了吧,他有孩子,还有老婆,我看他也不太坏,我们放他一次吧,好不好?”
“放他一次?”
“你他妈在说傻话?”
听着哈林姆的声音,我瞬间瞠目结舌,真想用脚去踢这傻小子的脸。
妈的,这就是所谓的天真啊!
在战场上,心慈手软,喜欢犯圣母病的人,是活不久,更会害死其他人多!
这是军队里的常识,但是哈林姆不知道!
我无语的瞪着哈林姆,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把哈林姆脑子里天真的想法剔除。
我可以教他打枪,我可以教他所有战场上的技巧,但一个人的信仰是很难扭转的!
我该怎么让他知道自己现在是个兵,而不是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呢?
“哦,我的哈林姆,你他妈让我真无语!”
我瞪着面前的哈林姆,气的对他大叫。
“哈林姆,你摸摸自己的脸,他不是好人吗?”
“妈的,这混蛋在骗你,你看看他这副德性!”
“如果你放过他,相信我,哈林姆,他会马上回到乌尔塔莱,他会引来大部队的,他会干掉我们所有人的!”
我嘴里大声吼着,瞪着面前的哈林姆,真是被这个傻小子气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