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刀尖,从乌黑的脖颈后方冒了出来。
温热的鲜血顺着刀身和我的手臂流淌,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村里的大人杀猪。
此刻我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我一点也不觉得惶恐和害怕。
我拽着黑人卫兵,他的嘴巴和脖子在喷血。
他想大叫,但喉咙里卡着一把刀,他根本叫不出声。
他想开枪,但我的手指卡住了扳机,他也抠不动。
最终他放弃了,我的刀子刺断了他的颈骨,他不甘心的死在了地上。
“垃圾!”
我嘴里骂着,将这具尸体也拖进了废墟。
此时我很兴奋,因为我有枪了!
两把ak47,四个弹夹。
在两名黑人的身上,我还找到了几只手榴弹。
没错,六十年代的那种长柄手榴弹,德国造的,威力很大的那种。
我检查弹药,可惜ak的子弹是762毫米的,无法与我的aug突击步枪通用。
我开心的笑着,解下了黑人卫兵身上的水壶。
我不顾一切的往头上浇水,然后猛的大喝了几口,还在他身上翻出了半块干瘪的面包。
非洲的水是真难喝呀,味道就像喝了一嘴的水草。
但我此时没得选了,我大口大口的喝着,利用手里干瘪的面包充饥。
不一会,我听见外面又有人在喊话。
“嘿,诺德尔,扎部,你们有发现吗?”
“妈的,快回话,你们他妈的不会在互摸吧!”
这回来的是两个人,两个人的脚步声捆绑在一起。
我心说糟了,猛的看向地上的尸体。
此时我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隐藏,要么对他们开枪。
开枪,是很简单的选择,但却是最麻烦的一种。
因为那名黑人狙击手躲在暗处,我此时还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也许我的枪声响起,那个家伙瞬间就会被我吸引注意力。
他手里有24狙击步枪,那把枪可不是吃素的。
雷明顿24狙击步枪,初速每秒800米,有效射程1200米。
容弹量五到七发,裸枪重量57公斤。
三百米之内,它可以精准的打中一枚硬币。
这是一种精度狙,只需要一发子弹,它就可以要了我的命!
该死的,我该怎么办?
我惶恐不安的想着,这时外面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嘿,伙计,快回话,你们不会死了吧!”
喊话的黑人有些不耐烦了,很明显,他们正在向我靠近。
我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想着他们说的是英语,于是连忙含糊不清的回答道:“撒尿呢,催什么催!”
我话音落下,对面冷笑骂了一声。
我知道,我蒙混过关了。
盯着地上的两具尸体,我突然看上了他们的衣服。
此时正面突围,是最愚蠢的选择,我没有时间和那名狙击手生死搏命,我必须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要借助“战场伪装术”,我要混进他们的队伍,然后悄悄逃走!
想到这里,我连忙脱下了一名黑人卫兵的迷彩服和武装带。
看到墙角有炮火爆炸留下的黑灰,我飞快的爬过去,将黑灰涂抹在脸上和手臂上。
做好了这一切,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黑人。
然后穿上那件迷彩服,换上他们廉价的军靴,我提着ak47从地上站了起来。
周围一片静籁,果然没人向我开枪。
我冷笑,感觉这个办法可行。
人们常说黑人是暗夜里的精灵,但我们东方人又何尝不是伪装大师呢?
我们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非洲,我们可以把自己的脸涂抹成黑色,装成黑人,而他们的脸,却怎么也弄不白!
我坏坏的笑着,又用黑灰在耳后涂抹了一遍,随后举着ak47,这才小心的走了出去。
此时我很想和我的aug突击步枪告别。
这把枪,它已经跟了我很多年。
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也是我在非洲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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