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扫地出门后我捡了个顶流天后

第441章 错误和雨巷

难得的有几天休息时间,孙芷墨和孟子薇都在沪上。

三人小日子过的比较惬意!

除了晚上的时候。

孟子薇非常胆大,甚至到了有些颠的地步!

她骨子里就不是个安分的主。

在很多事情上,都追求刺激!

这让孙芷墨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

可是,她也清楚,孟子薇说的是实情。

这种事情必须坦然接受之后,他们三人在一起,才能更融洽不会有那么多尴尬!

白天的时候,孟子薇主动活跃气氛。

还拉着孙芷墨一起去逛商场。

算是消散了不少昨夜的尴尬!

因为在沪上这座大都市,陈尘不敢跟她们一起出行,一个人闷在家里写东西!

嗯,抄诗!

即便是在这个空间中,诗歌只是地位比较高一些,实际上,看得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不过,如果能够在诗词歌赋上有成就,那对于地位的加成,显然要比写歌来的更有比重!

用薛林涵的话说,让毛球写诗,根本不是为”了在写诗上赚钱,主要为了那个名声!

有了更大的名声,毛球本身的价值才能够更大化!

对此,陈尘也没觉得有什么。

只要自己能够创作出更多的作品,这一点就不算是恰烂钱!

只不过是用自己的创作力,顺便把钱赚了而已!

在房间里坐了大半天,陈尘愣是抄出了十几首现代诗!

他直接用微博发了一首“错误”。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底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而这首诗一发,下面评论立马就热闹起来了!

“卧槽,毛球这是又写了一首诗?好长时间没见他更新盗墓笔记了,整天在网上打秋风,好家伙,这是准备写诗了?”

“这首诗,我读不懂,但是感觉挺厉害的样子!”

“这是一首现代诗,竟然用了江南,容颜,莲花,东风,柳絮,向晚,青石等充满古典气质的意象,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陈尘的那些中国风歌词,古典美十足!”

“很美的一首诗,虽然感觉像是在写春闺怨妇的样子,却也另辟蹊径,写的让人心动,太美了!”

“画面感十足,特别是最后几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只是一个过客,好像给我们营造出了一位思念男人回归的深闺少妇一样……当然,也可以有其他的理解!”

“这首诗简直可以和那些宋词小令相提并论!”

“毛球,知道你很有才华,可是想不到你在写现代诗方面也是如此有才华!牛逼!”

……

这个时候,突然一条评论特别醒目的冒了出来!

“毛球这阶段停笔,其实心里挺着急的,生怕他为名声所累,疏于创作,可突然看到这首诗后,突然就觉得,现如今的文坛,有毛球,是读者之福!”

“如此优美的现代诗,当浮一大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官痞
官痞
官场本就是江湖,不同在于一个在草莽,一个在庙堂,一个刀光剑影,一个权谋论道。 秦川,一个奔走仕途的卒子,他并不迷恋权力,却又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借机上位,因为他身上背负着沉重的使命。
佚名
姐姐好凶[七零]
姐姐好凶[七零]
叱咤风云的港城大亨梁大龙,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局,意外得知,他在大陆尚有一个外孙女。*顶尖间谍梁可风,穿成70年代来港寻父的孤女。可惜父亲续娶,亲爸变后爸。继弟继妹对她百般刁难,父亲继母甚至企图把她卖了,让傻子亲戚来爬她的床…懂唇语的梁可风洞悉一切,她磨刀霍霍给他们送去大礼:有人捂着被剁掉的手指,自首进了警署;有人被割掉宝贝,送进了医院;吓尿的继弟继妹在哀嚎声
四单铺
九零蜜宠:木系大佬逆袭搞钱日常
九零蜜宠:木系大佬逆袭搞钱日常
姜暖在十六岁那年死了,重生到了末世,又自爆后回到了第一世。夏暖发现自己木系异能和异能宠物也跟着自己穿越过来了。很好,扭转一家人的命运的命运就靠你们了。第一:阻止爸妈和舅舅换房子。第二:努力提升自己,让自己和家人站到更高的地位。第三:揭露私人医院为有钱人偷取他人器官的事实。第四:干翻富家女一家为了自己一家人报仇。某人:小丫头,你是不是还忘了一件事情。夏暖:啥
柠檬糖
女主她有八百个心眼[九零]
女主她有八百个心眼[九零]
楼小乔腰细腿长,杏眼桃腮,是个名副其实的大美人。一觉醒来,她穿成年代文里面的苦逼原配,为了拿到孩子抚养权能净身出户的伟大妈妈。前夫出轨后不仅嫌她丑,还嫌她俗,逼着她为了孩子净身出户。看着即将签字的离婚协议,楼小乔很大度的改口:“我是一个很庸俗的人,既然你那么喜欢孩子,我也不好同你争,孩子们都给你,我只要那些旧房子和存款,请你们一定要白头到老哦。”前夫:……
溜溜猪
缘来还是你
缘来还是你
在分手后地五年,温妍与顾墨琛再次相遇。彼时,她是产科主治医生,而他却是产妇家属。 她本以为这只是自己平静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却不知在把她拉下公交车的那一刻起,顾墨琛便没有再一次放手的打算。 重逢就像是一场甘霖,使得沉寂多年的爱意肆意生长,一发不可收拾。
仙女有点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