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吧?”老太太眼角眉梢都是喜色,还轻轻晃了晃脑袋,哪怕满脸皱纹也能感觉到她心态犹如少女一般:“你这么做,珍珠就用普通的淡水珠,仔细挑一样很漂亮。到时候你再配上一双小靴子,就很漂亮了!”
他们这里毕竟是南方,冬天如果没有下雨刮风的时候,相比北方下大雪和随随便便就零下的温度,还是要舒服很多。
老太太又教了段嘉嘉里面怎么搭配,穿贴身的细线毛衣什么的。
话了还笑道:“现在的生活好呀,什么好东西都有。我小时候听我爹教我的时候,他说那个时候可穿不了这么漂亮的。地主家小姐也就是衣服崭新一些,其实远不如现在。也就是城里富商家的孩子过得好,穿洋装,可一到了冬天,那冷得!一个个恨不得裹成粽子,还漂亮呢!再有钱一点的还行,人家穿各种皮子,那是真暖和,也是真造孽。我先生的长辈就做过一件狐狸皮的大袄,做完烧了小半个月,家里还去请胡大仙饶命呢!”
从老太太和林老头的口音中就能听出,这两人都有一点北方口音,但不明显。
大概率是家里从前的长辈是北方人,虽然现在到了南方生活几十年,口音依然带着一点乡音。
做完这些,段嘉嘉付了八百块钱的定金。
三套衣服一千六,这在九十年代初简直就是一笔巨款。
但段嘉嘉觉得很值。
就冲着那个小猫刺绣的布料,段嘉嘉都愿意付这个钱。
留下联系方式,父女俩离开了裁缝店。
倒是整理尺寸数据的林老头猛地嘶了一声,惊呼:“是她啊!”
坐在躺椅上喝水的老太太眨眨眼:“怎么了?”
林老头还有些惊讶,对老伴儿说:“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遇见的那个姑娘吗?怀孕的那位小姐。”
老太太捏紧杯子,连连点头:“记得。人家不是送了咱们一块手表?要不是那块手表,婆婆的病哪里能好!”
老太太娘家是在她七八岁的时候来到省城,林老头家里更早一点,从他爹那一辈就来了。
只是那个时候国内百废待兴,他们虽有手艺,可那时候谁家都不容易,哪里有那么多生意?
偏生林老头的亲娘生了一场重病,已经认识,玩得还不错的两人就去郊外,想抓点兔子什么的补贴家用。
结果就遇见了一位漂亮的姑娘,穿着一件大衣,里头好像还是军装,大着肚子走得艰难。
他俩好奇,上前帮忙,还带着那个姑娘回家休息住了几天。
那姑娘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块手表。
林老头和老太太将手表送到黑市卖了,这才给林老头的亲娘攒到钱做手术救回了一条命。
“刚才那个姑娘不像,但是那个小姑娘的爸爸,倒是跟当年那位小姐有些相似。”林老头算算时间,当年他和老伴儿十八九岁,老娘病好了他们就结婚了。
时间还真差不多。
如果那位小姐的孩子生下来,如今也是四十出头的年纪。
“你确定?”老太太捏紧茶杯,他们一直以来都想找到那位小姐,报答当年的恩情。
可对方明显是路过省城,人海茫茫,哪里去找?